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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3〕652号)

2019-03-15

摘要:质检总局2011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各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关,严防未获检验检疫准入的植物源性食品进入我国,对确保我国进境植物源性食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根据近两年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附件《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进行调整。


为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总局2011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1〕879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关,严防未获检验检疫准入的植物源性食品进入我国,对确保我国进境植物源性食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近两年总局进口植物源性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和各局在进口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对《通知》附件《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2013年7月修订)见附件,请各局遵照执行。

 

附件:  《进口需风险分析的植物源性食品及已有输华贸易的国家或地区目录》(2013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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